餐飲店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處罰規定 關于《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在餐飲監管中適用的回復 來信 一、《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所指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 油煙凈化設施 、不正常... 天瀧環保 2019-06-19 04:52:00 532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