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煙凈化器性能測定
蔚頓環保
2024-10-25 17: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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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m3/h · 智云油煙凈化器
蔚頓設立于2019年,經環保局、工商局、企查查核準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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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煙凈化器性能測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凈化效率測試:
- 使用標準煙霧發生器產生油煙,通過油煙凈化器后,測量進氣口和出氣口的油煙濃度,以此計算凈化效率。這是衡量油煙凈化器性能的關鍵指標,要求凈化器能夠高效去除顆粒物,使排放的油煙達到國家標準要求。
2. 噪音水平測試:
- 在隔音室內或使用噪音計在特定距離測量油煙凈化器運行時產生的噪音水平。這是為了確保油煙凈化器在運行時不會產生過高的噪音,影響人們的生活質量。
3. 能耗測試:
- 通過電能表測量油煙凈化器在一定時間內的電能消耗。能耗測試有助于評估油煙凈化器的能效比,即在相同的凈化效果下,能耗應盡可能低。
4. 風量與風壓測試:
- 使用風速計或流量計測量油煙凈化器的進氣口或出氣口的風量,確保設備單位時間內能處理的氣體量滿足廚房排煙需求。
- 風壓測試則通過安裝在風管內的壓力傳感器,檢測排煙管道內的氣體壓力,以確保設備排煙效率不受風壓影響。
5. 排放標準測試:
-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油煙凈化器應能將排放的油煙控制在允許范圍內。這包括油煙濃度、顆粒物排放濃度以及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等指標的測試,以確保凈化器的排放符合環保要求。
6. 安全性測試:
- 油煙凈化器應符合國家相關的產品安全標準,包括電氣安全、結構強度、防火性能以及耐腐蝕性等方面的測試。這些測試旨在確保油煙凈化器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不會引發火災、電擊等安全事故。
7. 其他性能測試:
- 除上述主要性能外,還可能包括異味控制測試、使用壽命測試以及操作安全性測試等,以全面評估油煙凈化器的綜合性能。
進行油煙凈化器性能測定時,應選擇具有專業資質和技術的檢測機構,以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同時,定期檢測也是確保油煙凈化器正常運行和環保達標的關鍵措施。
根據飲食業單位規模的不同,分為大中小型,對于?油煙凈化器最低去除效率分別為60%、75%和85%,而對于最高允許排放濃度2.0mg/m3,這個主是是針對現有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排放管理,以及新設立飲食業單位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及其經營期間的油煙排放管理;排放油煙的食品加工單位和非經營性單位內部職工食堂,而對于居民家庭油煙排放則沒有任何要求。這兩大標準是針對 油煙凈化器對油煙處理的要求,但對于味道沒有明確的規定。油煙排氣筒排放高度應高于排氣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頂1.5m,并且風機與排氣口之間的平直管段長度應符合采樣位置的要求。符合采樣位置所要求的平直管段長度要求,且排氣口不得朝向易受影響的建筑物。如果飲食業單位排氣筒出口周圍20m半徑范圍內有高于排氣筒出口的易受影響的建筑物。靜電過濾器:含有粉塵顆粒的氣體,在接有高壓直流電源的陰極線(又稱電暈極)和接地的陽極板之間所形成的高壓電場通過時,由于陰極發生電暈放電、氣體被電離,此時,帶負電的氣體離子,在電場力的作用下,向陽板運動,在運動中與粉塵顆粒相碰,則使塵粒荷以負電,荷電后的塵粒在電場力的作用下,亦向陽極運動,到達陽極后,放出所帶的電子,塵粒則沉積于陽極板上,而得到凈化的氣體排出防塵器外。
第48條:違反本法規定,向大氣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和地方標準規定的,應當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第51條:違反本法第29條第一款的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的期限屆滿后繼續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所在地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拆除或者沒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第56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第4項:城市飲食服務業的經營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煙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污染的。第62條:造成大氣污染危害的單位,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遭受損失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中國油煙凈化設備產業正處在迅速發育逐步成熟的初級階段。從環保治理技術角度來說,如果不計成本,目前的技術完全可以做到將油煙廢氣治理到室內排放空氣標準的,但是“不計成本”之說本身就是違背環保原則的,同時,讓有需要的餐飲企業買得起和用得起,是判斷油煙凈化設備技術實用性的基本判據,不具有較高效費比的油煙凈化技術是沒有市場生存能力的。目前整個行業面臨的技術突破點是尋找造價和使用費用低廉的、可長時間持續工作、低二次污染的高效除味技術,也就是說油煙凈化技術已經突破了“可自然沉降大顆粒”和“穩定氣溶膠小顆粒”的凈化技術難關,正在解決“高分子和分子”級別凈化技術的問題,樂觀的估計,三五年左右的時間或許能夠見到餐飲業“無煙、無味、常溫排放”的高端油煙凈化設備。目前最具經濟效益的系統對比如下: 靜電油煙凈化機系統 油煙凈化機組(新組合式油煙凈化一體機) 投入成本 高 低 系統差異 系統:煙罩+靜電油煙凈化器+排煙管+引風機+控制電柜+風帽 一臺機組全部搞定,保證環保驗收通過 系統復雜 高 簡單 占用空間 很大 很小 故障率 略高、需定期檢查、更換部件 幾乎為零 使用維護 專業維護、定期更換部件、專業清洗 無需專業維護 運行成本 綜合運行成本很高 僅為靜電式的1/10 居民區無煙直排 有無煙直排產品 全部產品無煙直排 無煙直排成本 成本高昂 很低 耗電量 廚房規模越大、耗電量越大 規模越大、節省電量約多 產品壽命 5年、必須更換部件維持 10年、無易損件 國家環保產品認證 中國環境保護產品認證編號CCAEPI-EP-××× 中國環境保護產品認證編號CCAEPI-EP-2007-105 國家強制排放標準 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 新組合式油煙凈化機組選型(1)根據排煙罩(普通)確定設備的處理風量Q=3600(S)*0.6(m3/s)*W*L式中L—排風罩長度,mW—排風罩寬度,m0.6—煙罩口吸風速度用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排風量應按煙罩口的吸風速度核算,煙罩口的吸風速度一般不小于0.6m/s;煙罩內接風管處的喉部風速應為4—5m/s;煙罩口下沿離地高度宜取1.8~1.9米。注:若是計算運水煙罩排煙量,則在此基礎上增加20%新組合式油煙凈化機組產品特點1、選型方便:模塊化凈化單元可以靈活組合,根據不同的凈化處理量及凈化率要求,單元數量可作適應性調整。2、設備運行噪聲低:優質電機+吸聲殼體+獨立消聲段。符合環保要求。3、油煙凈化效率高:采用機械法(離心分離+過濾)和低溫等離子電場相結合。4、設備清洗維護周期長:多技術組合,使設備維護周期達12個月,符合低碳要求。5、安裝簡便:安裝更簡化 將設備同風管法蘭連接,通電即可。6、除黑煙:加強型采用兩組高壓靜電場,提高了凈化率,并具有除黑煙的功能。7、可選變頻控制技術:使設備電機能變速運行,根據工作量調整轉速,實現節能減排。8、安全穩定:設備具有過載保護、缺相保護、漏電保護等功能。高壓電源具有電場打火自動斷電保護功能。設備運行穩定、易操作。9、美觀大方:外形美觀,全體采用環保水性烤漆。新組合式油煙凈化機組工作原理集排煙、凈化、消聲、除味、殺菌等多種功能于一體。通風性能好、凈化效率高、噪聲低,處理后煙氣基本無色,也可用于低空排放。可選變頻控制系統,低碳節能。工作原理等離子油煙凈化器根據低溫等離子體凈化原理和機械、離心原理相結合而設計。該機由離心分離段、高效過濾段、低溫等離子凈化段、消聲段等部分組成。1、離心分離段:采用機械除油技術,利用風機氣體動力進行凈化油煙。通過流體力學的雙向流理論在葉輪內部實現油煙分離。通過改變葉片的角度和葉片的形式,使油煙分子在葉輪盤、片上撞擊聚集。使油煙呈微粒油霧狀,被離心力甩入箱體內壁,由漏油管流出。2、高效過濾消聲段:經過前端處理后,去除了大部分油煙,而逃逸的微米級油煙被后置的高效過濾段(粗過濾和精過濾)處理后大部分被過濾,余下的亞微米級的油霧微粒和煙氣中有毒有害物質及異味等進入低溫等離子體凈化段處理。高效過濾段在過濾凈化同時具有吸聲降噪作用,使設備整體噪聲得到有效控制。3、低溫等離子凈化段:該段主要采用電暈放電方法產生高濃度離子,然后利用等離子體使通過電場的煙氣中的顆粒帶上不同(正、負)的電荷,從而自相吸引,凝并,單個體積增大聚集成大團而沉降,這樣使煙氣得到凈化,可以對小至亞微米級的細微油煙顆粒物進行有效的收集。區別于靜電式直接利用電場極板吸附油煙顆粒的凈化方式,延長電場有效工作時間,達到低碳運行。等離子體是一種聚集態物質,其所擁有的高能電子同油煙中的分子碰撞時會發生一系列基元物化反應,并在反應過程中產生多種活性自由基和生態氧,即臭氧分解而產生的原子氧。活性自由基可以有效地破壞各種病毒、細菌中的核酸,蛋白質,使其不能進行正常的代謝和生物合成,從而致其死亡;而生態氧能迅速將油煙分子異味氣體分解或還原為低分子無害物質。4、設備末端設有獨立消聲段,采用優質玻璃纖維消聲材料,利用內部多孔的網格結構體系,使得聲波能方便有效進入纖維體深層,將聲能轉化為震動能被轉化和吸收,確保降低設備噪聲。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 18483-2001Emission standard of cooking fume(國家環保總局2001年12月1日批準 2002年1月1日實施)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飲食業油煙對大氣環境和居住環境的污染,國家環保總局特制定《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本標準從2002年1月1日起實施。全文如下: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1.1 主題內容本標準規定了飲食業單位油煙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油煙凈化設施的最低去除效率。1.2 適用范圍1.2.1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建成區。1.2.2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排放管理,以及新設立飲食業單位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及其經營期間的油煙排放管理;排放油煙的食品加工單位和非經營性單位內部職工食堂,參照本標準執行。1.2.3 本標準不適用于居民家庭油煙排放。2 引用標準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GB 3095一1996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 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3 定義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3.1 標準狀態指溫度為273K,壓力為101325Pa時的狀態。本標準規定的濃度標準值均為標準狀態下的干煙氣數值。3.2 油煙指食物烹任、加工過程中揮發的油脂、有機質及其加熱分解或裂解產物,統稱為油煙。3.3 城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關于城市的定義相同,即: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3.4 飲食業單位處于同一建筑物內,隸屬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煙灶頭,計為一個飲食業單位。3.5 無組織排放未經任何油煙凈化設施凈化的油煙排放。3.6 油煙去除效率指油煙經凈化設施處理后,被去除的油煙與凈化之前的油煙的質量的百分比。P=(c前×Q前-c后×Q后)/(c前×Q前)×100%式中:P--油煙去除效率,%;f前--處理設施前的油煙濃度,mg/m3;Q前--處理設施前的排風量,m3/h;f后--處理設施后的油煙濃度,mg/m:;Q后--處理設施后的排風量,m3/h。4 標準限值4.1 飲食業單位的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限值按規模分為大、中、小三級;飲食業單位的規模按基準灶頭數劃分,基準灶頭數按灶的總發熱功率或排氣罩灶面投影總面積折算。每個基準灶頭對應的排氣罩灶面投影面積為1.1平方米。飲食業單位的規模劃分參數見表1。表1 飲食業單位的規模劃分───────────────────────────────────規模 小型 中型 大型───────────────────────────────────基準灶頭數 ≥ 1,<3 ≥3,< 6 ≥6對應灶頭總功率 1.67,< 5.00 ≥5.00,<10 ≥10對應排氣罩灶面總投影面積(平方米) ≥1.1,< 3.3 ≥3.3,<6.6 ≥6.6───────────────────────────────────4.2 飲食業單位油煙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按表2的規定執行。表2 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規模 小型 中型 大型───────────────────────────────────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 2.0 2.0 2.0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5 其它規定5.1 排放油煙的炊食業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證操作期間按要求運行。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超標。5.2 排氣筒出口段的長度至少應有4.5倍直徑(或當量直徑)的平直管段。5.3 排氣筒出口朝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筑物。油煙排氣筒的高度、位置等具體規定由省級環境保護部門制定。5.4 排煙系統應做到密封完好,禁止人為稀釋排氣筒中污染物濃度。5.5 飲食業產生特殊氣味時,參照《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臭氣濃度指標執行。6 監測6.1 采樣位置采樣位置應優先選擇在垂直管段。應避開煙道彎頭和斷面急劇變化部位。采樣位置應設置在距彎頭、變徑管下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徑,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1.5倍直徑處,對矩形煙道,其當量直徑D=2AB/(A十B),式中A、B為邊長。6.2 采樣點當排氣管截面積小于0.5平方米時,只測一個點,取動壓中位值處;超過上述截面積時,則按GB/T 16157-1996有關規定進行。6.3 采樣時間和頻次執行本標準規定的排放限值指標體系時,采樣時間應在油煙排放單位正常作業期間,采樣次數為連續采樣5次,每次10min。6.4 采樣工況樣品采集應在油煙排放單位作業(炒菜、食品加工或其它產生油煙的操作)高峰期進行。6.5 分析結果處理五次采樣分析結果之間,其中任何一個數據與最大值比較,若該數據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則該數據為無效值,不能參與平均值計算。數據經取舍后,至少有三個數據參與平均值計算。若數據之間不符合上述條件,則需重新采樣。6.6 監測排放濃度時,應將實測排放濃度折算為基準風量時的排放濃度:c基=c測×Q測/nq基式中:c基--折算為單個灶頭基準排風量時的排放濃度,mg/m3;Q測--實測排風量,m3/h;c測--實測排放濃度,mg/m3;q基--單個灶頭基準排風量,大、中、小型均為2000m3/h;n--折算的工作灶頭個數。7 標準實施7.1 安裝并正常運行符合4.2要求的油煙凈化設施視同達標。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可視情況需要,對飲食單位油煙排放狀況進行監督監測。7.2 新老污染源執行同一標準值。本標準實施之日之前已開業的飲食業單位或已批準設立的飲食業單位為現有飲食業單位,未達標的應限期達標排放。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批準設立的飲食業單位為新飲食業單位,應按“三同時”要求執行本標準。7.3 油煙凈化設施須經國家認可的單位檢測合格才能安裝使用。7.4 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附錄A飲食業油煙采樣方法及分析方法金屬濾筒吸收和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油煙的采樣及分析方法A.1 原理用等速采樣法抽取油煙排氣筒內的氣體,將油煙吸附在油煙霧采集頭內。將收集了油煙的采集濾芯置于帶蓋的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回實驗室后用四氯化碳作溶劑進行超聲清洗,移入比色管中定容,用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油煙的含量。A.2 試劑A.2.1 四氯化碳:在2600cm-1~3300cm-1之間掃描吸光度值不超過0.03(4cm比色皿),一般情況下,分析純四氯化碳蒸餾一次便能滿足要求。A.2.2 高溫回流食用花生油(或菜籽油、調和油等)。高溫回流油的方法:在500ml三頸瓶中加入300ml的食用油,插入量程為500攝氏度的溫度計,先控制溫度于120攝氏度,敞口加熱30min,然后在其正上方安裝一空氣冷凝管,升溫至300攝氏度,回流2h,即得標準油。A.3 儀器和設備A.3.1 儀器:紅外分光儀,能在3400cm-1至2400cm-1之間吸光值進行掃描操作,并配合4cm帶蓋石英比色皿。A.3.2 超聲清洗器。A.3.3 容量瓶:50ml、25ml。A.3.4 油煙采樣器與濾筒。A.3.5 比色管:25ml。A.3.6 帶蓋聚四氟乙烯圓柱形套筒。A.3.7 煙塵測試儀,其采樣系統技術指標要求參照GB/T 16157-1996。A.4 采樣和樣品保存A.4.1 采樣:采樣布點、采樣時間和頻次、采樣工況均見標準正文中。A.4.1.1 采樣步驟參照GB/T 16157-1996的煙塵等速采樣步驟進行。(1)采樣前,先檢查系統的氣密性。(2)加熱用于濕度測量的全加熱采樣管,潤濕干濕球,測出干、濕球溫度和濕球負壓;測量煙氣溫度、大氣壓和排氣筒直徑;測量煙氣動、靜壓等條件參數。(3)確定等速采樣流量及采樣嘴直徑。(4)裝采樣嘴及濾筒。裝濾筒時需小心將濾筒直接從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倒入采樣頭內,特別注意不要污染濾筒表面。(5)將采樣管放人煙道內,封閉采樣孔。(6)設置采樣時間,開機。(7)記錄或打印采樣前后累積體積、采樣流量、表頭負壓、溫度及采樣時間。(8)油煙采樣器采集油煙。A.4.2 樣品保存:收集了油煙的濾筒應立即轉入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蓋緊杯蓋;樣品在24小時內測定,可保存在冰箱的冷藏室中保存7天。A.5 試驗條件A.5.1 濾筒在清洗完后,應置于通風無塵處晾干;A.5.2 采樣前后均保證沒有其它帶油漬的物品污染濾筒。A.6 樣品測定步驟(1)把采樣后的濾筒用重蒸后的四氟化碳溶劑12ml,浸泡在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蓋好清洗杯蓋;(2)把清洗杯置于超聲儀中,超聲清洗10min;(3)把清洗液轉移到25ml比包管中;(4)再在清洗杯中加入6ml四氯化碳超聲清洗5min;(5)把清洗液同樣轉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6)再用少許四氯化碳清洗濾簡及聚四氟乙烯杯二次,一并轉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加入四氯化碳稀釋至刻度標線;(7)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測定前先預熱紅外測定儀1h以上,調節好零點和滿刻度,固定某一組校正系數;(8)標準系列配制:在精度為十萬分之一的天平上準確稱取回流好的相應的食用油標準樣品1g于50ml容量瓶中,用重蒸(控制溫度70一74攝氏度)后的分析純CCL4稀釋至刻度,得高濃度標準溶液A。取A液1.00ml于50ml容量瓶中用上述CCL4稀釋至刻度,得標準中間液B。移取一定量的B溶液于25ml容量瓶中,用CCL4稀釋至刻度配成標準系列(濃度范圍0-60mg/L)。(9)樣品測定:用適量的CCL4浸泡聚四氟乙烯杯中的采樣濾筒,蓋上并旋緊杯蓋后,將杯置于超聲器上清洗5min,將清洗液倒人25ml比色管中,再用適量的CCL4清洗濾筒2次,將清洗液一并轉入比色管中,稀釋至刻度,即得到樣品溶液。將樣品溶液置于4cm比色皿中,即可進行紅外分光試驗。A.7 結果計算A.7.1 油煙治理效率計算公式見附錄B及標準正文中3.7節A.7.2油煙排放濃度計算公式c測=c溶液×V/1000×V0式中:c測--油煙排放濃度(mg/m3);c溶液--濾筒清洗液油煙濃度(mg/L);V--濾筒清洗液稀釋定容體積(ml);V0--標準狀態下干煙氣采樣體積(m3),其計算方法以參考GB/T16157-1996。附錄B(標準的附錄)油煙采樣器技術規范測量精度:士0.02mg/m3重現性:CV%≤1.8工作溫度范圍:0-100攝氏度油煙采集效率:≥95%外型尺寸:濾筒長度56.00士0.05mm濾簡直徑17.00土0.05mm電源電壓:220V。附錄C(標準的附錄)油煙去除效率的測定方法。油煙凈化設施的去除效率測定分為兩種情況:(1)安裝在油煙排煙管道中的油煙凈化設施,通過同時測定凈化前后油煙排放濃度與風量即可按標準正文3.6中公式計算油煙去除效率。(2)安裝在排煙罩上凈化設施,則需在進行效率測試前,確定一個穩定的抽煙發生源,然后測定安裝與不安裝凈化設施時的油煙排放濃度與風量,再按標準正文3.6中公式計算油煙去除效率。
國家環保局規定了《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具體如下:前 言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飲食業單位油煙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臭氣濃度、油煙凈化設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油煙排氣筒最低排放高度。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建成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現有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擴建、改建飲食業單位的設計、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經營期間的油煙排放管理;排放油煙的食品加工單位和非經營性單位內部職工食堂,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于居民家庭油煙排放。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 14675 空氣質量 惡臭的測定 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3 術語及定義 下列術語及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標準狀態 溫度為273K,壓力為101325Pa時的狀態。本標準規定的濃度標準值及排風量均為標準狀態下的干煙氣數值。 3.2 飲食業油煙 對食物烹飪和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揮發的油脂、有機質及熱氧化或熱裂解產生的混合物。 3.3 油煙凈化設備 對食物烹飪和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油煙進行凈化處理的設備。 3.4 飲食業單位 處于同一建筑物內,隸屬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煙灶頭,計為一個飲食業單位。 3.5 無組織排放 未經任何油煙凈化設施凈化的油煙排放。 3.6 油煙去除效率 飲食業油煙進行凈化設備處理后,被除去的油煙與處理前的油煙的質量的百分比。 式中:P——油煙去除效率,%; c前——處理設施前的油煙濃度,mg/m3; Q前——處理設施前的排風量,m3/h; C后——處理設施后的油煙濃度,mg/m3; Q后——處理設施后的排風量,m3/h。 3.7 惡臭污染物 一切刺激嗅覺器官引起人們不愉快及損害生活環境的氣體物質。 3.8 臭氣濃度 惡臭氣體(包括異味)用無臭空氣進行稀釋,稀釋到剛好無臭時,所需的稀釋倍數。 4 排放限值 4.1 飲食業單位的規模劃分 4.1.1飲食業單位的規模按基準灶頭數劃分,基準灶頭數按灶的總發熱功率或排氣罩灶面投影總面積折算。每個基準灶頭對應的發熱功率為1.67×108J/h,對應的排氣罩灶面投影面積1.1m2。 4.1.2飲食業單位的規模劃分為大、中、小三級。劃分參數見表1。 表1 飲食業單位的規模劃分規模小型中型大型基準灶頭數 ≥1,<3 ≥3,<6 ≥6對應灶頭總功率(108J/h) 1.67,<5.00 ≥5.00,<10 ≥10對應排氣罩面總投影面積(m2) ≥1.1,<3.3 ≥3.3,<6.6 ≥6.6 4.2 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見表2。 表2 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單位為毫克/立方米 小型中型大型1.5 1.2 1.0 4.3 飲食業單位排氣筒惡臭污染物 飲食業單位排氣筒排放的油煙,所產生的惡臭污染物,用臭氣濃度表示。其排氣筒臭氣濃度排放限值為70(無量綱)。 4.4 飲食業單位油煙凈化設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飲食業單位油煙凈化設施的最低去除效率見表3。 表3 飲食業單位油煙凈化設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規模小型中型大型凈化設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 85 90 90 4.5 飲食業單位油煙排氣筒最低排放高度 油煙排氣筒排放高度應高于排氣筒所在或所附建筑物頂1.5m,并且風機與排氣口之間的平直管段長度應符合采樣位置的要求。符合采樣位置所要求的平直管段長度要求,且排氣口不得朝向易受影響的建筑物。如果飲食業單位排氣筒出口周圍20m半徑范圍內有高于排氣筒出口的易受影響的建筑物時,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見表4。 表4 飲食業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單位為毫克每立方米 小型中型大型1.0 0.8 0.5 5 其它規定 5.1 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證操作期間按要求運行。 5.2 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超標。 6 監測 6.1 采樣位置及采樣點 飲食業單位油煙濃度采樣位置及采樣點應符合GB/T 16157的規定,臭氣濃度的采樣位置及采樣點應符合GB 14554的規定。 6.2 采樣時間、采樣頻次、采樣工況 采樣時間應在油煙排放單位作業高峰期進行,油煙濃度采樣次數為連續5次,每次不少于10min。臭氣濃度采樣次數為5次,每次間隔不少于10min。 6.3 分析、測定方法 油煙排放濃度、油煙去除效率和臭氣濃度分析、測定方法見表5。 表5 油煙排放濃度、油煙去除效率和臭氣濃度分析方法 污染物名稱分析、測定方法來 源油煙排放濃度飲食業油煙分析方法附錄A油煙去除效率油煙去除效率的測定方法附錄B臭氣濃度三點比較式臭袋法 GB 14675 6.4 分析結果處理 油煙濃度5次分析結果之間,其中任何一個數據與最大之比較,若該數據小于最大值的四分之一,則該數據為無效值,不能參與平均值計算。數據經取舍后,至少有三個數據參與平均值計算,否則重新采樣。臭氣濃度取其最大測定值。 7 標準實施 7.1 排放油煙的飲食業單位應安裝并正常運行符合本標準4.4要求的油煙凈化設施,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可對飲食業單位油煙排放情況進行監測。 7.2 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定。 7.3 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附錄A (規范性附錄) 飲食業油煙采樣方法及分析方法 金屬濾筒吸收和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油煙的采樣及分析方法 A.1 原理 用等速采樣法抽取油煙排氣筒內的氣體,將油煙吸附在油煙霧采集頭內。將收集了油煙的采集濾芯置于帶蓋的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回實驗室后用四氯化碳作溶劑進行超聲清洗,移入比色管中定容,用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油煙的含量。 油煙的含量由波數分別為2 930cm-1(CH2基團中C—H鍵的伸縮振動)、2 960cm-1(CH3基團中C—H鍵的伸縮振動)和3 030cm-1(芳香環中C—H鍵的伸縮振動)譜帶處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進行計算。 A.2 試劑 A.2.1 四氯化碳(CCl4):在2 600 cm-1~3 300 cm-1之間掃描吸光度值不超過0.03(4cm比色皿),一般情況下,分析純四氯化碳蒸餾一次便能滿足要求。 A.2.2 高溫回流食用花生油(或菜籽油、調和油等)。高溫回流油的方法:在500ml三頸瓶中加入300ml的食用油,插入量程為500℃的溫度計,先控制溫度于120℃,敞口加熱30min,然后在其正上方安裝一空氣冷凝管,升溫至300℃,回流2h,即得標準油。 A.3 儀器和設備 A.3.1 儀器:紅外分光儀,能在3 400 cm-1~2 400 cm-1之間吸光值進行掃描操作,并配合4cm帶蓋石英比色皿。 A.3.2 超聲清洗器。 A.3.3 容量瓶:50ml、25ml。 A.3.4 油煙采樣器與濾筒。 A.3.5 比色管:25ml。 A.3.6 帶蓋聚四氟乙烯圓柱形套筒。 A.3.7 煙塵測試儀,其采樣系統技術指標要求參照GB/T 16157。 A.4 采樣和樣品保存 A.4.1 采樣 采樣布點、采樣時間和頻次、采樣工況按本標準6.2的規定進行。 A.4.1.1 采樣步驟 參照GB/T 16157—1996的煙塵等速采樣步驟進行。 A.4.1.1.1 采樣前,先檢查系統的氣密性。 A.4.1.1.2 加熱用于濕度測量的全加熱采樣管,潤濕干濕球,側出干、濕球溫度和濕球負壓;測量煙氣溫度、大氣壓和排氣筒直徑;測量煙氣動、靜壓等條件參數。 A.4.1.1.3 確定等速采樣流量及采樣嘴直徑。 A.4.1.1.4 裝采樣嘴及濾筒。裝濾筒時須小心將濾筒直接從聚四氟乙烯套筒中倒入采樣頭內,特別注意不要污染濾筒表面。 A.4.1.1.5 將采樣管放入煙道內,封閉采樣孔。 A.4.1.1.6 設置采樣時間,開機。 A.4.1.1.7 記錄或打印采樣前后累積體積、采樣流量、表頭負壓、溫度及采樣時間。記錄濾筒號。 A.4.1.1.8 油煙采樣器采集油煙。 A.4.2 樣品保存:收集了油煙的濾筒應立即轉入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蓋緊杯蓋;樣品若不能在24h內測定,可保存在冰箱的冷藏室中(≤4℃)保存7d。 A.5 試驗條件 A.5.1 濾筒在清洗完后,應置于通風無塵處晾干; A.5.2 采樣前后均保證沒有其他帶油漬的物品污染濾筒。 A.6 樣品測定步驟 A.6.1 把采樣后的濾筒用重蒸后的四氯化碳溶劑12ml,浸泡在聚四氟乙烯清洗杯中,蓋好清洗杯蓋; A.6.2 把清洗杯置于超聲儀中,超聲清洗10min; A.6.3 把清洗液轉移到25ml比色管中; A.6.4 再在清洗杯中加入6 ml四氯化碳超聲清洗5min; A.6.5 )把清洗液同樣轉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 A.6.6 再用少許四氯化碳清洗濾筒及聚四氟乙烯杯二次,一并轉移到上述25ml比色管中,加入四氟化碳稀釋至刻度標線; A.6.7 紅外分光光度法測定:測定前先預熱紅外測定儀1h以上,調節好零點和滿刻度,固定某一組校正系數; A.6.8 標準系列配制:在精度為十萬分之一的天平上準確稱取回流好的相應的食用油標準樣品1g于50ml容量瓶中,用重蒸(控制溫度70℃~74℃)后的分析純CCl4稀釋至刻度,得高濃度標準溶液A。取A液1.00ml于50ml容量瓶中用上述CCl4稀釋至刻度,得標準中間液B。移取一定量的B溶液于25ml容量瓶中,用CCl4稀釋至刻度配成標準系列(濃度范圍0~60mg/L)。 A.6.9 樣品測定:用適量的CCl4浸泡聚四氟乙烯杯中的采樣濾筒,蓋上并旋緊杯蓋后,將杯置于超聲器上清洗5min,將清洗液倒入25ml比色管中,再用適量的CCl4清洗濾筒2次,將清洗液一并轉入比色管中,稀釋至刻度,即得到樣品溶液。將樣品溶液置于4cm比色皿中,即可進行紅外分光試驗。 A.7 結果計算 A.7.1 油煙治理效率計算公式 見附錄B及標準正文中3.6節。 A.7.2 油煙排放濃度計算公式 C測=C溶液×V/1000 V0 式中: C測——油煙排放濃度(mg/m3); C溶液——濾筒清洗液油煙濃度(mg/L); V——濾筒清洗液稀釋定容體積(ml); V0——標準狀態下干煙氣采樣體積(m3),其計算方法以參考GB/T 16157。 附錄B (規范性附錄) 油煙去除效率的測定方法 B.1 油煙凈化設施的去除效率測定分為對安裝在油煙排煙管道中的油煙凈化設施的測定及對安裝在排煙罩上凈化設施的測定兩種情況。 B.2 對安裝在油煙排煙管道中的油煙凈化設施,通過同時測定凈化前后油煙排放濃度與風量即可按本標準3.6中公式計算油煙去除效率。 B.3 對安裝在排煙罩上凈化設施,需在進行效率測試前,確定一個穩定的抽煙發生源,然后測定出安裝與不安裝凈化設施時的油煙排放濃度與風量,按本標準3.6中公式計算油煙去除效率。 簡單地說,你可以先找餐廳協商一下,要他們安裝油煙凈化器,如果他不不肯你可以找當地環保局投訴。
廣東省地方標準《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設備
(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一、任務來源
廣東省地方標準《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設備》是2008年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立項的標準項目。本標準由佛山市科藍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和廣東省環保產業協會聯合起草。
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適用于在廣東省內生產、銷售和使用的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設備,也適用于采用靜電與其他方式組合的復合式油煙凈化設備,但其非靜電方式去除油煙的專用部(組)件除外。即靜電復合式油煙凈化設備,其基本性能要求和電氣安全、電氣使用壽命等,均適用于本標準。
二、編制背景、目的和意義
根據中國烹飪協會發布的《2008年中國餐飲產業運行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的數據:“自1991年以來,全國餐飲業零售額連續17年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長。2007年我國餐飲業發展邁上新臺階,全國餐飲業零售額累計12352億元,同比增長19.4%;2008年上半年全國住宿與餐飲市場持續高增長,零售額達到7207億元,同比增長24%,預計2010年全國餐飲業零售額達到2萬億”。
“餐飲業是成長型巨大的朝陽產業,在繼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的政策推動下,我國餐飲業繼續保持又好又快又穩的發展格局。目前我國人均餐飲業消費剛剛達到100美元。與美國1600美元、法國1050美元相比較仍有較大發展空間。‘民以食為天,生以食為本’,伴隨政府拉動消費的政策影響,城鄉居民收入較快增長和消費觀念更新等因素,未來餐飲業依然是引人注目的消費熱點。(摘自《2007年中國餐飲產業運行報告》)”根據《2007年中國餐飲產業運行報告》廣東省餐飲業在全面排名第一。然而“飲食業油煙污染源已經成為僅次于工業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后的第三大空氣污染源,飲食業油煙污染逐漸成為人們關心的一個焦點話題。在許多城市中,有關飲食業油煙污染的投訴已占環境投訴的30~40%。”(引自《我國廢氣凈化行業2006年發展報告》)中國傳統的烹飪模式導致餐飲油煙的產生不可避免。餐飲油煙污染的特點是量大、面廣、低空擴散性強,人的直觀反映強烈,直接影響人體健康,同時油煙附著物對環境衛生影響大,損害現代文明城市形象。一方面,油煙排放集中于城市人口密集區,直接影響了居民健康,成為擾民的重要民生問題。油煙的吸入可以直接損害呼吸道粘膜,對人體呼吸道和肺部有一定的刺激作用,降低人體免疫功能,使人出現嗆咳、胸悶、氣短癥狀,氣道收縮,呼吸阻力增加;在遺傳毒性方面,油煙能引起不同生物學效應的細胞遺傳毒性物質,表現是致癌性和突變性,引發基因突變、染色體損傷。研究表明,人群中有51.56%的肺鱗癌和60.99%的肺腺癌的發生應歸于餐飲油煙氣污染。餐飲業油煙造成的污染,一直是環保部門投訴的首要問題和焦點。因此,餐飲業油煙問題不單是環境問題,也是社會問題。另一方面,餐飲業油煙中包含的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可揮發性有機物(VOC),是造成珠三角灰霾天氣的罪魁禍首之一。可吸入顆粒物成分很復雜,并具有較強的吸附能力,是多種污染物的“載體”和“催化劑”,有時能成為多種污染物的集合體,它與可揮發性有機物一道,是空氣中光化學反應(污染)的源頭。
油煙廢氣不溶于水,不會隨著雨水降落到地面,而將漂浮在空中,形成長期的污染源。目前,行之有效控制辦法就是在集中排放前進行凈化處理。國家環保總局與國家質檢總局與2001年推出了GB 18483—2001《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對餐飲業油煙排放做了規定,為治理油煙污染提供了法規基礎。優良的餐飲油煙凈化設備,不僅能凈化排出的空氣,還能對廢油進行集中回收,作為肥皂等日化品的工業原材料,達到節約和減排的雙效果。目前,餐飲油煙凈化處理技術基本成熟,市場上主流產品是采用靜電式凈化,靜電除油煙技術也是油煙凈化公認的高效、快速、符合當前市場需求的最好方法。但針對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器目前無相關法定標準,所以市場上各類各種產品魚目混珠各種打著“靜電除油”的設備,其除油效率不合乎國家標準,更滿足不了當前環境保護的需要,既坑害了用戶,又給城市環境治理造成麻煩,妨礙了國家環境保護。同時,還擾亂了市場,限制了相關裝備制造產業的發展。
從國內環保裝備制造業的情況來看,作坊式生產還普遍存在,還沒有真正做到規模化生產,產業地方保護性較強,產業競爭不充分,低水平重復較為明顯,產業的發展亟待標準來引導和推動。目前,其它省份也沒有相關的地方標準,廣東省如果率先推出地方標準,可以很好地引導行業的發展,促進我省環保產業在全國的市場競爭中取得先行優勢和有利條件。
廣東省是我國飲食業最發達的省之一,餐飲油煙污染相對比其他地方更加嚴重,餐飲油煙問題投訴也最多。隨著環境壓力加大,國家油煙排放限量勢必逐步收緊,環境排放的管理力度也將不斷加強,這將會為廣東的餐飲油煙凈化等環保裝備制造產業的發展制造極好的發展契機。同時,廣東的環保裝備制造業近年也有快速發展,隨著廣東新一輪產業結構調整,環保裝備制造有望成為廣東產業發展的新亮點,如佛山市正規劃將環保產業列為地方經濟發展的新的支柱產業。
制定《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設備》地方標準,既能引導廣東省環保產業的發展,又能維護好餐飲業的健康發展,同時能達到節能減排的要求,為廣東的“藍天工程”提供技術支撐。
三、編制思路和原則、技術依據和國內外情況:
1、項目技術應用背景
目前國內外采用的油煙治理技術在凈化機理上主要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采用靜電法;第二類是采用過濾或慣性碰撞等機械法;第三大類是水浴、噴霧、沖擊和液體吸收等濕式處理法;其他還有高溫、高能量燃燒、光解和催化法、生物法,多種機理組合的復合法等等。從實際市場使用角度分析,以靜電法應用最為廣泛,靜電式及含靜電式的復合式(一般稱作靜電復合式)約占市場數量的80%。靜電法也是目前最實用、最適合處理餐飲油煙和凈化效果最好的一種方法。
靜電油煙凈化器的原理是利用陰極在高壓電場中發射出來的電子,以及由電子碰撞空氣分子而產生的負離子來捕捉油煙粒子,使油煙粒子帶電,再利用電場的作用,使帶電油煙粒子被陽極所吸附,以達到油煙凈化的目的。靜電場對亞微米顆粒物有很高的捕集效率,可有效去除細微的油污顆粒,不造成二次污染;同時,氣體放電過程中產生的臭氧對氣味的去除也有一定的效果。
油煙凈化器在中國已經出現了很多年,但是行業的發展一直不是很規范,由于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材料費的飆升,勞動力成本的上漲,導致一些廠家或者經銷商通過不規范的手段的獲取訂單。主要情況有以下幾種:
第一種是夸大用戶的現場風量,再把設備的處理風量標大,以小充大,讓用戶覺得自己設備具有較低的每立方米處理風量價格。我們曾經遇到這樣的案例,廚房里只有三個爐頭,風機的風量達到每小時3萬立方米,而配用的油煙凈化器也選用了每小時3萬立方米的處理量。但經過我們的測量,系統的實際風量還不到每小時1萬立方米。在這種情況下,用戶選用了這些標大風量的設備,表面上好像劃算,其實可能是受騙了。
第二種是只強調處理風量,忽視了處理效果,國家標準對于大、中、小型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要求分別是85%、75%、60%。但是對于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每立方米2毫克的標準來說,單用一臺上述去除率的設備是不夠的,好的設備去除率都超過上述標準,但是通過簡單的計算可以知道:同樣處理風量的達標設備,去除效率為84%設備的成本是去除效率為60%設備成本的兩倍;而去除率為94%設備的成本是去除效率為60%設備成本的三倍。因此,單看每立方米處理風量的價格,不考慮設備的去除率是不合理的。
第三種是利用短期的手段來提高設備的去除率,以應付管理部門的驗收。常用的方法就是在設備里面加裝一定厚度的高密度過濾材料。這樣在短期內能夠達到較高的去除率,但是短則一兩天,長則三五天,就必須拆除這些過濾材料,否則會因堵塞而嚴重影響排放。
上述這些做法可能會幫助這些商家搶到一些訂單,但是最終損害了用戶的利益,也損害了整個行業的聲譽。因此,行業有待進一步規范,國家已經開始修訂油煙排放的國家標準,但對于油煙凈化設備沒有相關標準,我公司制定地方標準《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設備》就是規范用靜電法處理油煙設備的標準。同時也希望行業能夠建立規范,互相約束。
隨著國家環保總局《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和《飲食業油煙凈化設備技術要求及檢測技術規范(試行)》(HJ/T 62—2001)的深入實施,推動了全國飲食業油煙治理技術的不斷發展。根據《餐飲業油煙排放標準》中5.1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業單位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證操作期間按要求運行。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超標。”標準里規定的排放標準為2mg/m3,要達到這個要求,餐飲企業必須采取凈化處理,不經過凈化設備處理時的油煙濃度約為(10~20) mg/m3,肯定是超標的。推廣高效的凈化設備對飲食油煙的治理,使其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降低對環境的影響已迫在眉睫。隨著餐飲業的高速發展,以及國家和民眾對環保要求的迅速提高,餐飲油煙凈化器的標準建立顯得越來越重要。
2、編制思路和原則:
本標準制定堅持三大原則:
1)依法原則:產品安全方面符合產品質量法和環境保護兩個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根據環保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加強飲食娛樂服務企業環境管理的通知》的實施,使飲食業的油煙污染有效控制,有效保護環境。符合本標準的產品同時也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環境保護的方向。
2)保護使用者正當利益的原則:本標準從外觀、結構、安全性能等產品進行規范確保產品的安全性、有效處理效率和正常使用壽命等,遵循本標準可以杜絕偽劣產品,保證產品合理的使用壽命,從而保證消費者的正當利益的維護。
3)維護行業發展原則:本標準項目是對現行的行業標準HJ/T 62—2001 《飲食業油煙凈化設備技術要求及檢測技術規范》的細化和具體要求(由于HJ/T 62—2001的適用范圍相對較寬,一些關鍵的性能要求過分籠統而實際上起不到較好的約束作用)。確保產品優勢企業得到良性發展,技術條件達不到的企業要進行技術創新,維護行業發展,在保護使用者利益的同時保護生產廠家的生存空間。
3、技術依據
本標準參照國家和廣東省有關飲食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同時引用以下標準:
GB 4706.1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6553 評定在嚴酷環境條件下使用的電氣絕緣材料耐電痕化和蝕損的試驗方法
GB 9969.1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 總則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T 62 飲食業油煙凈化設備技術要求及檢測技術規范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在產品的一般性能要求上,結合了科藍公司餐飲油煙凈化設備的性能指標及及市場上通行的要求及消費者的正當需求。
4、國內外情況:
鑒于中餐烹飪的特殊性,此油煙凈化技術主要在國內有巨大的需求,國外的技術研發和需求反而不及國內。目前世界各國并沒有針對飲食業空氣污染物制定排放標準,僅僅只有美國、日本基于消防法規來進行管制:
1、美國消防署基于消防立場制訂了《商業烹飪設備油煙去除裝置設備標準》主要重點管制安全防火為主,并未指明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日本在《大氣污染防治法》中僅僅規定“有污染事實者,當地環保主管機關可由行政命令要求公私場所解決污染問題”,此外日本基于消防立場以消防法規加以管制,如東京消防廳制定的《業務用廚房設備附屬油煙去除裝置技術標準》。
3、港臺和國內:都有相關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如臺灣的《飲食業空氣污染物管制規范及排放標準草案》。國內雖有排放標準但具體針對設備就無相關標準。
靜電式餐飲油煙凈化技術早在上世紀70年代就已經興起,至今已經比較成熟,并逐步正為主流的油煙凈化技術。預計在未來十年之更長的時間,該技術將延續主流技術地位。
四、關鍵內容的確定
一) 安全性能
油煙凈化器屬于民用機電設備,為了保證使用者的安全,其低壓部分必須符合GB 4706.1的安全要求;由于靜電式油煙凈化器的必定帶有5000—20000伏特的高壓電,因此要求本體的兩極版之間具有較好的絕緣性能。
靜電式油煙凈化器屬于靜電除塵的一種,電場在工作的時候,含塵氣體中的雜質、水分和收集下來的油霧難免會造成電場的放電(閃絡),就要求供電電源能夠具有滅弧功能和多次閃絡保護,以防止持續電弧放電造成收集的油污著火和高壓電源的損壞。
當電場的兩個極因為故障或其它原因短路時,雖然不一定會有明顯的火花,但是短路可能造成電場局部的溫度上升而引起收集下來的油污著火,或者由于高壓電流的異常造成電源的損壞,因此電源必須有高壓電路保護。
從高壓電源到電場的連接有可能各種原因造成斷開,高壓發生器往往會因為失去負載而使電壓大幅度飄高,造成高壓電源的擊穿或者損壞。因此要求電源能夠檢測到高壓開路的故障并及時保護。
高壓電源的高壓變壓器所用的絕緣材料往往有一定的溫度限制,過高的溫升往往會損壞電源本身,還會滋生收集下來的油污著火的危險。因此高壓變壓器必須帶有過熱保護裝置。
二) 絕緣子的要求
靜電式油煙凈化器兩極的絕緣材料一般都暴露在油煙中,絕緣子的表面很容易受到油污的污染,從而造成表面爬電,因此要求使用的絕緣子具有一定的表面爬電距離,絕緣子材料具有一定的耐電痕化性能。
在確定絕緣材料耐電痕化要求具體參數過程中,我們特別請教了絕緣材料全國標準化委員會秘書處(桂林電器所),根據他們的建議,結合我們產品絕緣子零部件的實際檢測結果,我們選擇參照GB/T 6553對絕緣子耐電痕化要求的第二等級即1A2.5或1B2.5級。
三) 去除效率和本體阻力
規定不同使用環境下產品的油煙去除效率和本體阻力,這是本標準的兩個核心指標。
本標準要求在連續工作狀態下,額定風量時,用于高空排放的油煙凈化設備最低油煙去除效率應不低于80 %,用于低空排放的最低油煙去除效率應不低于90 %;處理風量為額定風量的120 %時,用于高空排放的設備最低油煙去除效率應不低于75 %,用于低空排放的最低油煙去除效率應不低于85 %。由于靜電式油煙凈化器的凈化效果與其處理的風量有密切的關系,同一臺設備,其凈化效率隨著處理風量的增大而降低。同時規定額定風量的120 %時的去除效率,主要是防止廠商虛標處理風量。
對比HJ/T 62—2001,我們舍棄了對額定風量80%條件下的去除效率要求。因為根據去處效率曲線,去除效率與風量成反比。在額定風量下可以達到的去除效率,在額定風量的80 %是也必定能做到。加上此規定,只是增加檢驗成本,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同時,額定風量的80 %時的去除效率要求低于額定風量下的要求,這也是符合實際情況的。
本例阻力指標直接轉引了HJ/T 62的要求。
四) 相關試驗方法
標準規范了產品外觀、結構、安全、處理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檢驗要求和方法。其中安全試驗最主要的是電氣安全和對絕緣子檢驗的試驗,包括放電保護、短路保護、滅弧功能等,在標準文本中有詳細表述,這里不再贅述。絕緣子材料的耐電痕化直接采用GB/T 6553規定的方法檢驗。風量、風速、風壓、氣流量等的測定直接參照了GB/T 16157、HJ/T 62、HJ/T 397的規定,有這些直接測定指標可以計算出相應的油煙去除效率、額定處理風量、本體阻力等,計算公式也直接引用以上標準。
本標準中對去除效率等檢測的試驗方法,在實驗裝置和操作上直接采用了HJ/T 62和HJ/T 397的規定,但是大大提高了前期運行時的油煙濃度并大大壓縮了時間。采用超高濃度的油煙是為了減少檢測中耗費的時間,增加了試驗的可操作性。
為防止廠商采取在產品效果檢測的時候通過在設備里安裝高密度的過濾材料來提高凈化效率的短期行為,規定產品必須在超高濃度(400±80)mg/m3的油煙中連續工作2.5小時后,再做本體阻力檢測。事實上,新開始運行的凈化設備,器本體阻力都很小,原HJ/T 62—2001試驗方法未作模擬運行要求,使本體阻力指標達不到剔除劣質產品的目的,容易給某些廠商鉆空子。此類案例在市場上反響挺大。
其他內容的確定及與HJ/T 62—2001技術差異比較,參見表1。
五、與現有標準的關系
1、本標準一方面對現有行業標準HJ/T 62—2001《飲食業油煙凈化設備技術要求及檢測技術規范》進行了的細化和具體化,同時對實踐應用中發現的HJ/T 62—2001規定不妥之處進行了修改。
本標準與HJ/T 62—2001的主要內容及技術要求不同之處見下表:
表1 本標準與HJ/T 62—2001的主要技術差異表
編號 內容/
要求 本標準 HJ/T 62—2001 說明
1 范圍 靜電式,不規定處理風量。含靜電式的復合式可以參考。 處理風量為2 000m3/h~20000 m3/h,所有類型 處理風量由市場選擇,不同處理風量技術要求一致。
2 外觀和結構 1、要求有獨立、便于回收的排油口;
2、絕緣部件在結構上不受冷凝水或其他可能液體的影響
3、與煙氣接觸部分,不應使用可燃或易燃材料 1、無規定
2、無規定
3、無規定 1:排油口是便于回收和設備使用;
2、3:基于安全和壽命的考慮。
3 自保護性能 1、滅弧功能
2、多次閃絡放電保護
3、短路保護
4、高壓開路保護
5、高壓線包的過熱保護 均無規定 電氣安全中的自保護性能是設備工作的基礎,也是設備壽命的保障。
4 絕緣子要求 1、規定最低爬電距離;
2、規定耐電痕化達到1A2.5或1B2.5級 1、無規定
2、無規定 絕緣子的爬電距離涉及安全;
耐電痕化登記時絕緣子壽命亦即設備壽命的重要指標。
5 本體阻力 額定風量下,油煙濃度為(400±80) mg/m3下運行2.5 h后為300Pa,復合式600Pa。 額定風量下為300Pa,復合式600Pa。 剛開始運行的凈化設備,本體阻力都很小。但是部分劣質的設備運行一段時間后本體阻力越來越大,導致無法使用。只有在模擬高濃度油煙下運行一段時間再檢驗本體阻力才有意義。
6 去除效率
(核心指標) 額定風量時,高空排放80%,低空排放90%。
額定風量的120%時,高空排放72%,低空排放81% 運行不足一年:
額定處理風量6000m3/h以下70.6%,12000 m3/h以上85%,二者之間79%。
運行超過一年:
額定處理風量6000m3/h以下60%,12000 m3/h以上85%,二者之間75%。
額定風量、額定風量的80%及120%均應達到以上要求 。 按照GB 18483的要求,飲食業油煙允許排放濃度為2mg/m3,對于(10-20) mg/m3下的正常油煙,60%的去除效率事實上不能保證達到排放標準,那么這個要求就不合理。同時,規定運行一年后的設備的去除效率,對廠商沒有約束,沒有可操作性和市場意義。
本標準規定的去除效率剛好可以滿足許排放標準。同時,正規廠家生產的靜電式油煙凈化設備也可以達到此標準。
根據廣東省有關環境法規以及強制性地方標準DB44/ 27,排放時應劃分高空排放和低空排放,其中對低空排放都明顯要嚴格得多。同時,考慮到餐飲油煙排放主要是在市區,高空排放對市民和環境的直接影響會大大降低,故本標準采用此劃分。事實上油煙凈化設備在按照用途分類時也是區分了高空排放用設備和低空排放用設備。
7 去除效率的檢驗方法 前期運行模擬油煙濃度為(400±80) mg/m3,運行時間為3 h,測量時的油煙濃度為(10±2) mg/m3。 前期運行模擬油煙濃度為50 mg/m3,運行時間為24 h,測量時的油煙濃度為(10±2) mg/m3。 不間斷運行24小時再檢驗,在實際檢驗中很不方便操作。是故采取增加油煙濃度同時縮短時間的做法,以增加實驗的可行性,降低試驗成本。我們認為二者是等效的。
8 漏風率 10% 5% 原標準漏風率的要求過于嚴格,且其試驗方法都沒有規定,并沒有得到遵守,同時在實際操作也沒有辦法執行。這一點經過與HJ/T 62—2001的主要起草人溝通。
漏風率是設備的一個非關鍵指標,漏風率過高的設備在運行時目測也可以有一個初步的判斷。
9 漏風率的試驗方法 有規定,并與已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一致。 沒有規定 HJ/T 62—2001沒有規定試驗方法和計算方法,使原指標形同虛設。
10 產品壽命 無直接規定,但通過性能要求來保證產品的使用壽命。 1年以上 壽命指標缺乏可操作性,出廠檢驗、型式檢驗均很難“檢”出來。壽命與使用情況相關,規定也沒有意義。
本標準通過對產品性能的要求,來保證產品的使用壽命。達到本標準要求的產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壽命一般可以達到4年以上。
11 運行1年以上的設備性能檢驗 無規定 有規定,同時降低了去除效率要求。 我們認為,我們應圍繞油煙允許排放濃度不高于2mg/m3)這一目標對設備進行要求,設備無論是使用多久,達不到此要求的設備就應該淘汰,或者用戶采取多重設備凈化(成本更高),而不是降低對設備的要求。
同時,尋找使用了一年以上的設備進行檢驗,本身就不具備可操作性,對生產廠家難以起到約束作用。
2、本標準沒有直接采用國際或國外先進標準。但是在高壓部件間隙安全性能要求方面,借鑒了UL 867的性能指標要求,但因需求不同,規定的指標仍然有明顯的不同。下面列出了兩個標準中的規定:
表2 本標準對絕緣子最小表面爬電距離的規定(標準中為表1)
工作電壓
V 最小表面爬電距離
mm
1000-5000 40
5001-10000 50
10001-15000 60
15001—20000 75
20001-25000 90
表3 UL 867:2003對高壓部件之間的間隙的規定(標準中為表22.2)
所涉電壓 最小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非絕緣高壓部件之間 電源組和過濾單元的絕緣高壓電源部件之間
電源組 過濾單元a
英寸 毫米 英寸 毫米 英寸 毫米
601—3000 3/4 19.0 1 25.4 1/2 12.7
3001—5000 1 25.4 1 25.4 1/2 12.7
5001—10000 1—1/8 28.6 1 25.4 3/4 19.0
10001—15000 1—1/2 38.1 1 25.4 1 25.4
15001—20000 1—3/4 44.5 1—1/4 31.8 1—1/4 31.8
20001—25000 2 50.8 1—1/2 38.1 1—1/2 38.1
a在有效過濾區域內的間隙可以小于規定數值,以確保過濾器的正常運作
六、技術水平:
鑒于中餐烹飪的特殊性,此油煙凈化設備主要應用于中餐烹飪油煙的處理,相應技術需求也以國內為主,國外的技術研發和需求反而不及國內。所以此標準達到了國內先進水平,亦即國際水平。本標準沒有直接采用國際或國外先進標準。但是在部分安全性能要求,借鑒了UL 867等安全標準的相應安全性能指標要求。從實踐來看,達到本標準的性能要求,亦可以滿足UL安全認證的要求。
七、其他
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但廣東省是餐飲業大省,環境污染尤其嚴重,本標準規定了產品處理風量和凈化效率及其試驗方法,以確保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出于環境保護的需要,政府相關法規或文件可以征引本標準,使本標準主要技術要求強制性執行。
本標準的制定不涉及專利和專利技術。